时间:2022-07-22 23:11:50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8日讯(记者 曾蔷)继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半年多后,银保监会、央行于昨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八大方面,提升信用卡业务惠民便民服务质效,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持科学理性消费。
《通知》明确,过渡期为《通知》实施之日起2年,存量业务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涉及业务流程及系统改造的,须在6个月内完成,改造后新增业务须严格符合《通知》规定。
业内专家表示,《通知》的正式发布是对我国信用卡业务一次全面规范,将对信用卡业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推动信用卡业务从“跑马圈地”的粗放发展阶段迈入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近年来,商业银行在大力发展零售业务的背景下,高度重视信用卡业务,信用卡业务迈入快速发展阶段。央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存量达到8亿张(人均持卡量达到0.57张),同比增长2.83%,从2015年以来,发卡量接近翻番。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
“亟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银保监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谈及《通知》发布的背景时如是表示。
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1月16日,《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了《通知》。据介绍,经过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建议,与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补充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为客户提供已签订合同信息查询渠道、以有效方式通知客户还款和逾期等信息、提供委外催收机构信息等。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有效覆盖风险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信用卡息费水平,切实提升服务质效,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
“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展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特征与风险。具体为,融易新媒体,信用卡业务发展已经进入存量经营阶段;信用卡业务潜在风险抬头,资产质量呈现较大压力;商业银行信用卡经营管理过度‘经营指标化’;对消费者的保护有待加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指出, 目前信用卡业务往往是各行投诉的“重灾区”,一方面和该业务客群广、交易量大有关,但另一方面因为价格信息不明确、关键要素不突出、催收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也造成了容易被客户投诉。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信用卡息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合同中严格履行息费说明义务,以明显方式展示最高年化利率水平,并持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息费负担,积极促进信用卡息费水平合理下行。
针对信用卡分期业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明确最低起始金额和最高金额上限,统一采用利息形式展示分期业务资金使用成本,不得诱导过度使用分期增加客户息费。
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近年来,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规模效应和市场份额,导致出现滥发卡、重复发卡情况突出,授信管控不审慎,导致无序竞争、资源浪费、过度授信等问题。
“从战略角度出发,近年来多家银行机构积极向零售转型,信用卡作为资产类业务被普遍作为切入点和重点。但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单纯以发卡量、客户量等指标作为考核的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导致业务短期化。”曾刚进一步表示。
《通知》要求,信用卡业务要转变粗放发展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发卡量、客户数量等作为单一或主要考核指标,长期睡眠卡率超过20%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合理设置单一客户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在授信审批和调整授信额度时,应当扣减客户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