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0 20:50:39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4月21日,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立新能源”)首发申请将上会,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亮、席睿。立新能源拟于深交所主板上市,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33.3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8.63亿元,其中,3.00亿元用于伊吾淖毛湖49.5MW风力发电项目,9300.00万元用于伊吾白石湖15MW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6246.64万元用于奇台县小红山8MW分散式风电项目,4.0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立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新能源集团直接持有立新能源44,220.15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63.17%,通过国有基金间接持有立新能源183.34万股,间接持股比例为0.26%,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44,403.4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63.43%,为立新能源控股股东。新疆国资委持有新能源集团100.00%股权,系立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180.57万元、62,259.24万元、65,320.92万元、42,059.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7,169.99万元、62,248.66万元、65,043.94万元、42,054.71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5,026.48万元、46,751.30万元、39,123.71万元、18,228.85万元;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1.14、0.75、0.60、0.43。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幅度大。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净利润分别为9,929.82万元、10,750.30万元、11,788.04万元、7,112.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92.46万元、10,086.04万元、11,789.09万元、7,104.43万元;扣非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67.86万元、9,818.46万元、11,756.25万元、7,005.7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504.87万元、35,795.49万元、29,766.23万元、14,088.54万元;公司净现比分别为6.50、3.33、2.53、1.98。
立新能源的ROE出现两连降。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90%、9.15%、7.50%、4.0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5.88%、8.91%、7.48%、3.95%。
公司逾六成主营业务收入来自电价补贴收入。招股书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收取新能源电价补贴款金额分别为47,609.49万元、24,588.46万元、17,947.42万元、1,321.44万元,占当期确认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60%、57.12%、40.12%、5.13%。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的电价补贴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1%、69.16%、68.77%、61.25%。
截至2021年6月30日,立新能源的资产总额为670,754.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0,388.14万元,非流动资产460,366.45万元;负债总额为489,609.10万元,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为10,757.39万元,长期借款为410,295.68万元,应付票据为1,147.46万元,应付账款为18,238.39万元,其他应付款为2,005.89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合计42.11亿元。
2018年、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74.86%、71.73%、73.14%、72.99%;流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速动比率(倍)分别为1.48、1.75、1.83、2.69。各期末,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平均值分别为56.10%、57.37%、64.52%、63.31%;流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62、1.45、1.41、1.78;速动比率(倍)平均值分别为1.59、1.43、1.39、1.76。
公司应收账款远超营业收入。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6月末,立新能源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72,735.18万元、95,386.23万元、129,446.44万元、159,800.33万元,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27.20%、153.21%、198.17%、379.93%。
立新能源表示,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电价补贴款,根据相关规定需逐级申报纳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发电项目列入补贴目录或补贴清单后可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且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周期较长,进而使得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余额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6月,立新能源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0.78次、0.74次、0.58次、0.29次,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平均值分别为1.34、1.08、0.95、0.49。
立新能源招股书表示,报告期内,客户集中度较高,最大客户为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4.56%、95.04%、94.76%和93.80%。2018-2020年度,公司运营的电站均位于新疆自治区内,公司主要售电客户为国网新疆和锦龙电力,融易新媒体,不存在新增客户。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行业情况,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