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9 01:00:18来源: 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7月5日讯(记者 燕山 王金瑞)近期,晋商银行发布通告称,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委任张云飞为该行行长,其任职资格须待山西银保监局正式批准后方告生效。自2020年12月,晋商银行原行长唐一平辞任之后,该行行长一职空缺一年半之久。
值得关注的是,2022年5月31日,晋商银行因两项消费投诉处理违规遭山西银保监局公告。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的公告显示,晋商银行未在投诉接待区域配备专门的录音录像设备以记录并保存消费投诉接待处理过程;存在部分投诉处理告知内容不符合规定,不同程度存在未告知核实情况、依据理由、救济途径等问题。另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晋商银行旗下分支机构2022年以来合计被罚220.8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连续多个工作日拨打晋商银行2021年报披露的电话,欲就该行两任原董事长被查、消费投诉处理违规遭监管公告等相关问题进行采访,均无人接听。同时,记者向晋商银行2021年报披露的邮箱发送采访问题,邮件被对方服务器拒收,记者向该行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发送采访问题,截至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空缺一年半后迎来新行长
2022年6月28日,晋商银行发布通告,该行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委任张云飞为晋商银行行长,其任职资格须待山西银保监局正式批准后方告生效。2020年12月,晋商银行原行长唐一平辞任,该行行长一职空缺一年半之久。
在升任晋商银行行长之前,张云飞担任该行副行长一职。公开资料显示,张云飞,51岁,自2021年8月30日起获委任为晋商银行执行董事、副董事长及副行长。张云飞于2009年9月加入晋商银行,自2009年9月至2014年1月供职于晋商银行风险管理部,自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担任晋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并自2011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晋商银行首席风险官。在加入晋商银行之前,自1994年9月至2009年8月,张云飞先后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太原市分行和山西省分行。
自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不足两年时间里,晋商银行先后更换阎俊生、王俊飚、郝强3任董事长。具体来看,2020年1月8日,晋商银行原董事长阎俊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任,之后由王俊颷担任该行董事长一职;2021年4月26日,王俊颷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晋商银行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21年7月,郝强晋商银行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获监管部门核准。
值得关注的是,曾担任晋商银行董事长的王俊飚、上官永清均“落马”。2022年5月1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文显示,日前,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王俊飚(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侦查终结,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俊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早之前,曾担任晋商银行董事长的上官永清,在辞任该行董事长一年后被查。2015年7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显示,融易新媒体,经省委批准,山西国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官永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侦查;2016年6月,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上官永清决定逮捕;2017年3月,山西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上官永清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向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消费投诉处理违规遭监管公告
除了两任原董事长被查之外,晋商银行因两项消费投诉处理违规遭山西银保监局公告。另外,2021年第四季度山西省银行业消费投诉中,晋商银行两项投诉居城商行首位。
2022年5月31日,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关于部分银行保险机构违反《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情况的公告,其中晋商银行存在两项消费投诉处理违规:未在投诉接待区域配备专门的录音录像设备以记录并保存消费投诉接待处理过程;存在部分投诉处理告知内容不符合规定,不同程度存在未告知核实情况、依据理由、救济途径等问题。
此外,2022年3月31日,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公告2021年第四季度山西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城市商业银行平均每百万个人客户投诉量方面,晋商银行以17.93件/百万个人客户居首位;城市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投诉方面,晋商银行以39件居首位,环比增长11.43%,占其投诉总量的75%。
中国网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晋商银行旗下分支机构2022年以来合计被罚220.8万元。具体来看,据银保监会官网6月24日披露,晋商银行柳林支行因贷款侦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据银保监会官网6月23日披露,晋商银行汾阳支行因贷款侦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同时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因贷款侦查、管理不尽职被吕梁银保监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0万元。据银保监会官网5月17日披露,晋商银行吕梁分行因未经核准担任高管并履行高管职责被责令改正,罚款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