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9 20:07:27来源: 中国证券报
事关“房贷”的大事!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这意味着,有些“房贷族”需要重签贷款合同。
今日,建行、工行、中行、农行、交行、邮储等多家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
贷款应该如何改?选哪种定价方式更合适?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哪些贷款需要转换?你的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三要素:
1、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或者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
2、参考的是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3、贷款本来是浮动利率定价的。
哪些贷款暂时不需要转换?1、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
3、政策类贷款,如国家助学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什么时间完成转换?转换时间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部分银行将从3月底或4月上旬开始转换,还有些银行尚未确定转换启动时间,后续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
转换规则经银行与客户协商一致实施定价基准转换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贷款期限确定,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LPR;原合同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参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加点数值及利率水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上一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其他个人贷款,参照个人住房贷款规则进行定价基准转换;其中,存在分次提款、循环情形的,对尚未提款的部分,转换后的当期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转换前利率。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去哪里申请转换?各家银行情况不一,部分银行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或短信银行或网点智能进行办理。
Q:我的房贷是10年期的,现在的利率是基准利率打7折,转换为LPR以后,还跟原来一样吗?是在LPR的基础上打7折吗?
A:基准利率和LPR两种定价方式的浮动方式不同。基准利率定价方式下,一般按比例浮动,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下浮15%等;LPR定价方式下,按照加减点数来浮动,比如LPR加40个基点、减30个基点等。
具体到这笔贷款,转换前,10年期参照的贷款基准利率是4.9%,打7折后的实际执行利率是3.43%,按照人民银行公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因此转换后的贷款实际执行利率依然为3.43%,但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转换后10年期贷款参照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您的贷款的定价方式转换为在5年期以上LPR的基础上减137个基点(4.8%-3.43%=1.37%,一个基点为0.01%),加点数值为-137,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Q:哪种利率定价方式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