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20 10:52:44来源: 中新经纬
疫情之下,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的新政陆续出台。除了相关部门的复工支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2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企业6月底前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这些新政会造成职工社保断缴进而影响购房吗?对个税缴纳又有何影响?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同时,6月底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此期间对职工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还款的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关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不少地方会对“连续性”进行规定。比如在北京、上海等热点城市,社保的连续缴纳期限往往与购房资格相关联。那么,此次社保免征、公积金缓缴新政会造成职工社保断缴吗?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社保缴费阶段性减免,客观上会使得社保缴纳记录出现问题,尤其是在全国重点的城市,购房方面依然是需要认定社保的。所以预计后续针对此类阶段性减免社保缴纳的企业来说,应该对相关职工的社保缴纳认定等细节问题进行研究,否则容易成为企业和购房领域的纠纷。”
此外,也有专家提出类似观点。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社保费的阶段性减免是政府决策、政府行为,因此,应当不会影响到普通职工连续缴纳社保的计算期限,减免期间也应当计算到购房资格的认定期限中,相信政府部门会有很好的政策对接。
个税要交更多?除了购房资格,个税缴纳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方面。根据规定,融易新媒体,养老、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由企业全额缴纳,职工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且扣除部分可免税。
有观点称,缓缴之后,职工工资不再税前扣除公积金,意味着每月净收入将增加,但增加的部分需要另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缓缴、免征落地,职工此前需扣除的费用“回流”至工资,是否要缴纳更多个税?影响又有多大?
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个税现在是按年计算,几个月的缓缴影响不大。”资料显示,个税改革后,个税计算方法发生改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即“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然后多退少补。
此外,在税费方面,严跃进认为,今年国家可能会再推减税政策,不让职工增加税费成本。
缓缴会是取消公积金制度前奏吗不久前,清华产业转型顾问委员会主席、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此为企业减负。此后,各路专家纷纷发表意见。
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认为,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成了职工工资性收入的变形方式。这种情况下,应该把它显性化,把职工缴纳的部分直接转变工资,而不能简单直接取消。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研究部负责人梁红称,短期内可先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从中长期看,取消公积金制度是必然选择。
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严跃进指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可行度不大。他建议,公积金如果要降低缴存比例,适当地可以更加关注首套房,二套房的公积金支持意义不大了。此外,如果要为企业减轻负担,可以让职工主动多存一点公积金,增加一些优惠。比如交的额度比较高,以后贷款的额度也会提高一点;交的时间长,以后贷款的年限也会更长。
严跃进还表示,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必须全方位论证,但不排除今年4月份后,国家对下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既有政策会再延长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