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8 22:27:58来源:互联网
同样于2022年12月,深圳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国信证券前员工王某迪在2019年6月入职国信证券营业部后,控制使用母亲和配偶的证券账户,在两年半时间累计交易近2500万元,却以亏损约22万元告终。不但丢了工作,还遭处罚5万元。
此外,同年11月,深圳证监局称,国海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员工黎某毅使用父亲、母亲和配偶账户组总成交金额1832.46万元,盈利10.08万元。最终黎某毅遭没收违法所得10.08万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处罚信息,上述王某迪、黎某毅的行为均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关于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规定。
近期部分券商对员工家属个人股票账户加以更为严格的管控或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行业对于从业人员利用亲属账户进行违规操作的监控将趋于严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采访中,有券商员工向记者表示,相比普通员工,建议监管对券商管理层家属的股票账户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融易新媒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