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1 11:13:46来源:互联网
以上内容简要而言,就是一句话:甭管转融通借出多少股份,只要把借出股份归并计算后持股在5%以上,相关股东就受到减持规则、短线交易规则的限制,特别是不能一边转融通出借,一边又融资买入或融券卖空!
定期报告主要股东要说明借出多少股票
对于提高主要股东转融通信息透明度,“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也作了修订,明确要加强披露。此前,同益中半年报中,安信、华泰旗下两家投资公司限售股还没解禁却从十大股东榜“消失”一事曾掀起过一波舆情。从后来同益中的三季报来看,上述股东是将持股出借,导致暂时“缺席”股东榜。
为了避免“同益中”式的混淆和误读,新的修订作了如下规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的“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当时情况,包括相关股东名称、报告期初持股数量及比例、报告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及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及比例、报告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数量及比例等。
截图:“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修订前(左)后(右)对比,标注底色为新增明确
这样一明确,主要股东持股就清晰明了,普通投资者也可一目了然。其实,目前不少规范披露的上市公司也已经在这样做了。
除上述两份指南修订外,上交所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8号——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事项(2023年11月修订),以及深交所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其所修订内容都与上文近似、相通,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