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6 23:40:13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你给员工虚开过收入证明吗?实践告诉你可不能乱开哟。
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遂溪中新医院抗辩称该收入是周碧惠为买房需要,请求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不是其实际领取的工资,理由较为合理,仅凭《经济收入证明》不能证明周碧惠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为9000元。
周碧惠上述11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40.2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周碧惠于2018年12月18日离职,故应以周碧惠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其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但因遂溪中新医院未能提供周碧惠于2018年2月的工资收入,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出周碧惠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故一审判决从举证责任的承担及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按遂溪中新医院在起诉状中确认的月工资5157.67元作为计算周碧惠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