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4 17:06:18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一员工伪造病假记录被开除公司差点赔15万,二审却逆转了。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融易新媒体,最终在2018年2月21日与工会商议因吴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作出与吴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书。因吴女士收到通知书后未及时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工会主席王琴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确认。
本院认为:吴女士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美好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