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3 14:19:04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年薪140万,位居正厅级领导干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却仍然管控不了自己的贪欲,最终因贪污、受贿等多项罪名,沦为阶下囚。
5月1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认定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对高福波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
“我9岁那年曾发过誓,长大后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给家里盖新房子,让家人天天吃饺子。”高福波回忆,1970年春节,他的母亲和姐姐包好了除夕夜要吃的饺子,因为房子年久失修,墙皮掉了下来,饺子全部被埋在了泥土里。他的母亲和姐姐将带土的饺子皮扒去,把饺子馅儿和没粘上土的饺子放到小盆里。“我母亲和姐姐边扒饺子馅儿边流泪。”高福波回忆到此处有些伤感,那个除夕夜,他们家吃的是粘豆包,喝的是饺子馅儿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