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9 09:00:57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5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购买域内存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通知称,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也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提供该房屋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约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联网核验无误后即可办理。
融易新媒体,无需到柜台办理。可有效防范网签退签骗提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特别提醒
申请人或其配偶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存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如可提供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但无法同时提供网签合同编号的,需另提供购房契税完税凭证,以证明购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