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30 22:20:11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券商一哥”也摊上事儿了!
4月28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中信证券的劳动争议二审判决书显示,周某于2012年5月2日入职中信证券公司,工资标准为55000元/月,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3月29日解除。
不过,中信证券公司虽主张周某2018年度的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因此调整其工作岗位,后因周某未按照要求至新岗位工作,2019年2月19日至3月29日期间存在旷工,因此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
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并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确有不妥。综上,中信证券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系违法解除,该公司应支付周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现仲裁裁决的数额不高于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