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4 05:00:27来源:互联网
乐视网及其实际控制人贾跃亭财务造假的处罚结果出来了。
4月12日晚间,已退市至三板的乐视网3(400084.OC)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北京证监局将对乐视网处以2.406亿元罚款,对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处以罚款 2.412亿元。
经查明,乐视网、贾跃亭等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从2019年4月30日公告立案调查至今,历时近两年的调查终于有了定论。合计近5亿的罚款金额,或创下A股财务造假罚款最高纪录。
不仅仅是处罚金额,在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小丽律师看来,乐视网的造假持续时间,也刷新了此前的纪录,“此前造假持续时间的纪录保持者应该是抚顺特钢,连续造假八年。”
公开资料显示,乐视网成立于2004年底,曾于2010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市值一度高达1650亿元,被誉为“创业板一哥”。2017年,手机板块资金链的断裂将整个乐视系拖入了深渊,即便是携百亿资金来救场的孙宏斌也无能为力。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从A股退市,摘牌价格为0.18元,股票简称改为乐视网3。
也是在2017年,贾跃亭前往美国造车,这一去就是三年多。此后,融易新媒体,因债务问题,贾跃亭将其持有的Faraday Future(法拉第未来,下称FF)公司股份分别划拨给债权人抵债。2020年7月,贾跃亭曾专门发布公开信表示,放弃和逃避从来也永远不会是他人生的选项,感恩债权人股东、投资人和乐视网股民的支持、信任和理解,让他能够“踏上”回家的路。
不过,目前仍未有贾跃亭回国的消息。面对此天价罚单,众人更关心的是,债务缠身贾跃亭和乐视网能否缴纳罚款?贾跃亭会否因此承担刑事责任?股民又该如何维权索赔?
天价罚单创纪录
根据乐视网3的公告,此次罚款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对乐视网2007年至2016年连续十年财务造假,致使2010年报送和披露的IPO申报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行为以及对贾跃亭、贾某芳履行承诺的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行为,对乐视网处以60万元罚款,对贾跃亭处以90万元罚款。
二是对2016年乐视网非公开发行欺诈发行行为,对乐视网处以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即2.4亿元罚款;对贾跃亭处以2.403亿元罚款。
有投资者质疑,信披违规60万元的罚款是否过低?臧小丽律师表示,此次乐视的处罚依据的还是旧《证券法》,“乐视十年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都是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新证券法是2020年3月才开始施行的,因此只能用旧证券法来处罚乐视,法律适用上是正确的。”而在旧《证券法》中,虚假陈述等信披违规行为的顶格处罚只有60万元。
与信披违规不同的是,欺诈发行成为了此次罚款的“主力”。欺诈发行这2.4亿元罚款又是如何计算得来的?
按照旧《证券法》189条规定,“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款。”
臧小丽律师解释,2016年7月乐视网通过定向增发乐视网募集到的资金是近48亿元,48亿乘以5%,就是2.4亿元罚款,“监管部门动用的是顶格处罚条款。”
相对旧《证券法》而言,新《证券法》的处罚力度已大幅提升。新法规定,“发行人在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2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款;已经发行则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10%以上、1倍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新《证券法》,即便按10%的下限,仅2016年定增欺诈发行一项的罚款金额,就有4.8亿元。
余波未了
值得注意的是,乐视网公告中提到“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但处罚决定中,并未认定其IPO存在欺诈发行,而是仅认定2016年非公开发行存在欺诈发行。
事实上,乐视网2010年上市时就存在争议。市场质疑,成立时间、市场份额均不及同行的乐视网,为何能成为国内最早宣布盈利的视频网站。而此后,随着乐视网首发时的多名发审委委员、证监会官员先后“落马”,也让乐视网“带病上市”的传言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