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9 15:16:34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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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定位系统掉线被执法部门扣车并处以2000元罚款,因无法接受处罚决定,4月5日,河北沧州货车司机金德强在唐山市丰润区一超限站内服农药自杀。该事件一经公布引起广泛关注并登上热搜。
对于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行为,金德强在临终遗言中写道,“请问我一个司机怎么会知道(定位系统掉线)。”希望用自己的死唤醒领导对这个事情的重视。
4月6日晚,唐山丰润区政府发布消息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司机家属:掉线情况常有无法及时关注
金德强今年50岁,是河北沧州泊头人。据其哥哥金德顺介绍,4月5日下午,金德强驾驶货车从河北唐山前往廊坊大城送货途中,在唐山丰润区经过超载超限检查站时,被执法人员查出定位系统掉线,因此被扣车并处以2000元罚款。
而在与执法人员沟通无果后,4月5日15时30分,金德强购买了一瓶农药,在检查站里服毒自杀。15点47分,执法人员将其送往唐山工人医院,当日23时50分金德强因抢救无效去世。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2014年1月,交通运输部等三部门曾出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7月正式实施。
该办法第37条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800元罚款;
第3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的。
另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将会面临罚款且扣分的处罚。
在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相关办法、条例的实施为的是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不过,据金德强遗言:其从唐山装车后行驶到该检查站时,开车时间尚未达到4小时,仅仅因为车载定位系统掉线,一时无法证明自己未疲劳驾驶就被处以罚款。
金德强的哥哥金德顺介绍,“我本人也从事运输行业,北斗定位系统平时主要检测有没有疲劳驾驶,如果检测到疲劳驾驶,会进行提醒,但没有的话就不会有任何提示,平时很难注意到它掉线。”
“一个大车司机一天只能挣200-400元钱,刚一出车就被罚款2000元,作为三个孩子的父亲又肩负养老责任,我弟弟一时无法接受。”相关细节披露,金德强去世后,一家人查看了他的账户,发现只有6000元钱,“我们没有什么文化,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就是依靠开货车勉强过日子。”
此“北斗”非彼“北斗”
无论事件调查最终结果如何,不可否认的是,小小“车载定位系统”引发的连锁反应成了压倒金德强的“最后一根稻草”。
记者注意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必须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事实上,由于货运行业的特殊性,重卡大货一直以来都是诸多大型交通事故的“制造者”,因此,对重卡及货车司机在行驶途中的监控、监测必不可少。此类装置除具备基本的导航定位功能外,还可以记录行车轨迹、采集相关车辆信息,对司机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驾驶行为,有一定的预防作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目前货车使用的车载终端都是双模机,能接收北斗和GPS两种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