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7 01:00:10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据“南宁中院”微信公号12月16日消息,今日上午,南宁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原南宁市兴宁区东沟岭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东沟办”)、南宁市东沟岭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沟公司”)出纳杨旭雁贪污、挪用公款、伪造公司企业印章一案。
融易新媒体,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杨旭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杨旭雁伪造公司、企业印章,应当以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杨旭雁一人犯数罪,应当并罚。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旭雁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旭雁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南宁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市属企业集团(公司)、兴宁区政府及机关单位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40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为鉴,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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