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5 04:01:35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12月4日11时,民政部举行例行新闻通气会,会上对人们关心的一些问题与媒体进行了交流,期间问答就涉及一项重要的变动——“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民政部:要么去起诉,要么一块生活民政部指出,根据现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进行。根据《民法典》30日离婚冷静期制度,《通知》将离婚登记程序相应调整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实际由过去的四个步骤增加了一个步骤,就是离婚冷静期。
30天如何来算呢?就是从你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受理以后从申请开始算30天,30天如果赶上节假日,从节假日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算起,在之后的30天之内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视同你撤回离婚申请,而且这期间任何一方只要说不同意离婚,等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要么通过到法院去诉讼离婚,要么两个人在一块生活,说明你们还要再冷静反思。
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已载明“我们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上述申请内容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由此,可以视为当事人属于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商一致的协议。且在离婚冷静期及正式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处置意见还可能发生变化,由此也会带来协议内容的变化。同时,离婚协议的生效时间需要与离婚登记办结时间一致,离婚协议提交的早晚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影响。
因此,为方便当事人,简化离婚登记手续,优化离婚登记流程,《通知》不要求当事人在离婚申请阶段提交离婚协议,而在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时再提交离婚协议文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