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9 00:01:46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2020年11月27日下午,宕昌县接陇南市疾控中心转办的协查函:11月24日,我县一居民孙某某(女)与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同乘CZ3251航班抵达兰州中川机场。根据初步流调报告,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孙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5日00:10抵达兰州中川机场,下机后乘坐出租车抵达兰州市城关区,入住兰州火车站附近的兰庭华丰招待所;
25日步行至兰州火车站;11:35在兰州火车站乘坐D806次火车(3车18D)于13:36抵达哈达铺火车站;同日14时左右乘坐车牌号为甘KT1881出租车前往宕昌县城,同车3女1男(包括司机),孙某某全程佩戴口罩,目前已追踪到位3人(包括司机),仍有1男1女未找到;15:30左右抵达县城,入住华鼎纯KTV宿舍,与沈某某(女)同住一间房,孙某某自述25日晚至27日13时一直未外出(用餐均由沈某某点外卖);
27日下午13时左右与沈某某、赵某某步行至民生广场用膳宫就餐,用餐约10分钟;餐后3人步行至县中医院附近的简约理发店理发;17时左右进入集中隔离点。截至11月27日22:30,孙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1月27日23时许,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发布《关于对岷县与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温馨提示》:甘南州卓尼县二人被判定为11月27日报告武威市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该二人于11月25日10:25乘坐D8886次火车(01车15F、01车14F)于当日12:28左右到达岷县火车站,后转乘出租车前往卓尼县,该列车于当日12:47左右经停哈达铺火车站。
为了您与家人的健康及社会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规定,现提醒此期间有可能与以上3人接触的人员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请11月25日乘坐D806(3车厢)、D8886(1车厢)在哈达铺火车站下车的同车厢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及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2.请11月25日至27日在宕昌期间与我县居民孙某某有同行、交谈、近距离接触等情况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并居家隔离不得外出。接报备后,所在乡镇、工作单位及县疾控中心第一时间向县联防联控办公室报告。
3.请11月25日乘坐D806、D8886在哈达铺火车站下车的同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县疫防办或县疾控中心、属地乡镇(村社)、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自接触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家人接触,采取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避免交叉感染。家人也需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
4.请与11月25日乘坐D806、D8886次列车上旅客有过接触的人员,居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备。
5.上述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向属地卫生院电话报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居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少聚餐等良好卫生习惯。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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