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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7000万港元佣金,周星驰被前女友告上法庭,律师回应:是恋爱情话,没有法律效力

时间:2020-11-21 10:17:10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对于周星驰来说,2020年无疑是多事之秋。先是在6月时被传出对赌协议失败,不得不抵押豪宅给银行用于贷款,近日,...

对于周星驰来说,2020年无疑是多事之秋。

先是在6月时被传出对赌协议失败,不得不抵押豪宅给银行用于贷款,近日,又因为一笔陈年旧债与前女友对簿公堂。

据环球时报19日报道,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港元投资佣金一案,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引发港媒关注。

据香港《明报》和《经济日报》11月18日消息,在庭审当天,周星驰及于文凤均未到场,由各自委托的律师出席。该案的审理工作预计将持续数日之久。

 

图片来源:《明报》报道截图

周星驰前女友追讨7000万港元

据环球时报报道,于文凤通过资深大律师袁国强表示,于文凤和周星驰在1997年至2010年恋爱,于文凤在美国大学修读商业课程,其父更是香港建设创办人,她对基金管理及建筑均有深入认识。而周星驰专注于电影事业,虽成立公司,但不负责日常营运。2002年,周星驰与于文凤签署协议,于文凤担任其公司财务顾问,月薪2万港元,双方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于文凤分成10%的协议,投资产品包括多只基金和房产,周星驰至今仍拖欠7000多万港元。

图片来源:港媒报道截图

代表周星驰的资深大律师则否认周星驰在2002年协议同意分配10%的投资利润给于文凤。他称,两人2002年在寓所共度圣诞夜时,周星驰提出给对方10%的投资利润,这笔钱充其量只是馈赠,且是周星驰热恋时的“情话”,并非商业决定,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周星驰一方还质疑,于文凤工作3年后于1997年与周星驰坠入爱河,并未在她父亲的公司工作,投资经验和能力成疑。相反,周星驰在1996年之前就有房产投资经验,且有丰厚本金,较前女友更有投资能力。律师还提到,于文凤在接手周星驰的投资事务后,在股票等范畴亏了周星驰1300万港元,但原告对此避而不谈。

纠纷源自16年前的豪宅生意

据香港《经济日报》报道,于文凤毕业于香港名校拔萃女书院,是香港建设(00190,HK)创办人之一于镜波的小女儿。父亲于镜波于1973年与日本的熊谷组合作创建了香港机构,该机构1987年在联交所上市,2004年改名为香港建设,曾参与香港新机场、青马大桥及填海工程等大型项目,在内地也曾参与广州中信广场、深圳地王大厦等项目。

于文凤一方称,自己与周星驰在一起13年,于2010年3月正式分手。在两人谈恋爱的13年中,于文凤一直担任周星驰的理财顾问,为他提供理财投资服务。

2004年,周星驰以3.2亿元的价格购入“天比高”地皮,引入发展商菱电发展合作进行重建,并向香港地政总署申请改建成共4栋楼高三层的独立别墅并更改门牌号,分别为普乐道10号、12号、16号及18号。据称,洋房楼高四层半,设有花园和泳池,还能俯瞰维多利亚港海景。

其中10号、16号和18号已先后售出,合计收获14.5亿港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于文凤曾在2012年9月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时陈述,2004年周星驰投资“天比高”时,就是于文凤从市场消息中知悉花旗银行有意出售该物业,才建议周星驰进行投资。当时她还靠人脉关系,引荐周星驰与菱电发展合作,否则周星驰也没有财政能力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买卖合同。

于文凤认为,周星驰及公司应支付她佣金8000万港元,她曾提议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来偿还,但遭到周星驰的拒绝。双方曾在2012年2月会面商讨佣金事件,周星驰同意支付佣金,并于3月先支付了1000万港元,但要求于文凤不能控告他,然而此后周星驰便再也没有继续付款,于文凤于是入禀法院追讨欠款,但周星驰却通过律师发信,否认拖欠售楼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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