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01:27:58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8月1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从8月31日起将相关租赁资金均缴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需在9月30日前根据要求完成风险防控金缴交,存量委托房源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
据了解,早在2019年11月,杭州就发布了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设立了“租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设立风险防控金”两项重要措施。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本次《通知》是对上一次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的补充。杭州通过落实资金监管政策,能有效降低和防范住房租赁市场风险,对保障租户及房东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在房地产交易领域,不少城市和地区都有房地产监管账户的要求,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杭州的做法或引来更多城市跟进。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截图
新规将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通知》规定,8月3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此外,9月30日前,“托管式”住房租赁企业对2020年新增委托房源,应将对应房源的风险防控金缴交到位;对存量委托房源,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应缴交风险防控金30%,剩余风险防控金缴纳时间按规定顺延执行。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认为,以往长租公寓产生爆雷,多是因为企业大量挪用承租人的租金收房源,而一旦空租率大幅上升或租金收入明显不达预期,则会对企业的现金流形成极大冲击,严重就可导致企业倒闭,从而侵害到原房东和承租人的利益。《通知》要求“租赁资金缴入专用存款账户”,这样可以用资金的用途进行有效管控,将明显减少上述风险的产生。
对于《通知》中“对存量委托房源缴交30%风险防控金”的规定,张波认为,这一措施相当于“双保险”,在保障租赁资金安全的同时,对于企业的资金安全进行强制性风险防控金提存要求,一旦企业出现异动,可以最大程度保障相关利益群体的相应权益。
另外,《通知》还指出,对未按本规定做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相关工作的住房租赁企业,将按2019年11月下发的《杭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列入风险警示名单、暂停办理网签备案、取消资金扶持资格、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据《政策解读》文件,《通知》制定主要是因为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住房租赁企业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为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有效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适当延迟《办法》中针对租赁住房企业的资金监管开展、风险防控金缴交时间,更有利于降低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保障租客、房东权益,促进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或加速长租公寓行业洗牌
张波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此次《通知》的出台,对杭州的长租公寓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租赁资金一旦进入监管账户,就不能擅自挪用。“由此,一些自有资金不足的长租公寓企业,后续或将面临资金短缺问题。”
此外,张波还认为,严格的资金监管,对租赁机构的二房东模式(即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也提出了相应挑战。
据了解,现在绝大部分的长租公寓还是采用二房东经营模式。在剪刀差之外,长租公寓企业还设置了付款时间差,对租客付款时间比较严格,一般要求租客半年押一、一年押一或者高租金月付租金贷的方式,给房东的付款方式一般为押一付三或者月付。
图片来源:摄图网
正是依赖这个付款时间差,长租公寓企业可以得到一笔沉淀资金,然后再利用这笔沉淀资金继续在市场上跑马圈地或挪用于金融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