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29 13:55:20来源:融易新媒体
6月26日讯(记者孙婷婷 通讯员杨兰)男子陆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近日在武汉市青山区开庭审理。记者获悉,经审理,陆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19年12月30日18时许,陆某被武汉市公安分局青山分局(钢城分局)民警在某小区楼道内抓获,公安民警从陆某上衣左边的口袋内查获一团用胶带包裹的黄色卫生纸,卫生纸内包裹1个蓝色塑料封口袋,袋内装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200颗(俗称“麻果”),共重19.10克。
今年6月22日,此案在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陆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故意持有,破坏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陆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审理过程中,融易新媒体,自愿认罪认罚,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承办法官表示,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对个人而言,它侵害健康,销蚀意志;对家庭而言,它消耗财富、破坏幸福;对社会而言,它诱发犯罪,败坏风气。法院将始终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毒品案件的审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