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08 10:33:32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今年3月,深圳市政府官网上公示的一份环评报告,引发广泛关注。
有市民发现,明明该项目位于深圳,但在这份为深圳湾航道疏浚而作的环境影响报告中,却数十次出现了“湛江”等字眼,且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涉嫌抄袭造假。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视频截图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针对这一事件的处罚结果: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被记15分失信记分,并处罚款320万元。该环评报告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则被要求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并被失信记分20分。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环评造假案已有处理结果
近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4月29日、5月15日分别作出“深环罚字[2020]第001号”“深环罚字[2020]第002号”“深环罚字[2020]第003号”“深环罚字[2020]第004号”共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5月18日作出“深环失决字[2020]第001号”“深环失决字[2020]第002号”共2份失信记分决定书。
图片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环罚字[2020]第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在《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公示过程中,未对公示《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审核,也未根据《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监督代建单位履行相关职责,对《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责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深环罚字[2020]第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作为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的代理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但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单位在《报告书》公示过程中,未按照《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充分履行责任,未对公示《报告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对《报告书》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据深环罚字[2020]第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失决字[2020]第001号失信记分决定书显示,经调查,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报告书》多处出现“湛江”等字样,部分抄袭了《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处以罚款人民币320万元,单位失信记分15分。
据深环罚字[2020]第0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失决字[2020]第002号失信记分决定书显示,《报告书》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徐某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禁止其五年内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失信记分20分。
“深圳湾”环评造假,涉嫌抄袭湛江
让我们来再度回顾一下“深圳湾”环评报告造假案的始末。
3月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线公布《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告》。公示的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编制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多处出现对“湛江”的描述,把深圳湾的情况套到了湛江头上。
这份张冠李戴的《报告书》,被指“抄袭忘改城市名”“视公共环境利益如儿戏”,引发公众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