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5 13:03:39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奥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于5月21日去世,终年87岁。他被视作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5月23日发布的新闻稿中称,威廉姆森是因为长期健康状况不佳,以及肺炎并发症而去世的。
威廉姆森1932年9月27日生于美国威斯康星州苏必利尔。1955年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1963年获卡内基梅隆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后担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美国科学院、美国艺术与科学院院士。
威廉姆森的最主要学术贡献是开创了“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同时也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命名者。他把“交易成本”概念具体化,使之成为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从而使描述性的制度经济学转变成可预测、可验证的“新制度经济学”。
交易成本理论是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Coase, R.H., 1937)所提出,交易成本理论的根本论点在于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由于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能之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的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机能的成本相对偏高,而形成企业机制,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
威廉姆森指出,融易新媒体,由于交易成本泛指所有为促成交易发生而形成的成本,因此很难进行明确的界定与列举,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种类的交易成本。总体而言,简单的分类可将交易成本区分为以下几项:
搜寻成本:商品信息与交易对象信息的搜集。
信息成本:取得交易对象信息与和交易对象进行信息交换所需的成本。
议价成本:针对契约、价格、品质讨价还价的成本。
决策成本:进行相关决策与签订契约所需的内部成本。
监督成本:监督交易对象是否依照契约内容进行交易的成本,例如追踪产品、监督、验货等。
违约成本:违约时所需付出的事后成本。
1985年,威廉姆森进一步将交易成本加以整理区分为事前与事后两大类:
事前的交易成本:签约、谈判、保障契约等成本。
事后的交易成本:契约不能适应所导致的成本;讨价还价的成本─指两方调整适应不良的谈判成本;建构及营运的成本;为解决双方的纠纷与争执而必须设置的相关成本;约束成本为取信于对方所需之成本。
威廉姆森指出,交易成本发生的原因,来自于人性因素与交易环境因素交互影响下所产生的市场失灵现象,造成交易困难所致。他指出了六项交易成本来源:
1. 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指交易进行参与的人,因为身心、智能、情绪等限制,在追求效益极大化时所产生的限制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