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1 14:02:36来源:
20日,武汉市商务局发布规范使用“武汉消费券”的通告,通告提出,严禁组织和参与“武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武汉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严禁商户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不得以充值、预存方式核销“武汉消费券”。通告指出,融易新媒体,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商户,立即取消其参与“武汉消费券”核销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个人,立即取消其抢券资格。同时,将违规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全文如下:近期,经微信、支付宝和美团(大众点评)三大平台大数据监测及接市民投诉,我市存在极少数商户和个人恶意套现“武汉消费券”行为。我局取消了一批商户和个人的参与资格,并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市公安部门处理。为规范“武汉消费券”投放和使用,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提高活动成效,现就规范使用“武汉消费券”通告如下:
一、严禁组织和参与“武汉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发布、传播套现“武汉消费券”等违法信息,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
二、严禁商户借促消费之机变相加价,哄抬物价和虚假宣传,商户要强化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签订《商户促消费诚信经营承诺书》,不得以充值、预存方式核销“武汉消费券”。
三、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户将立即取消参与“武汉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将提请有关部门将违规者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欢迎广大市民对“武汉消费券”投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套现消费券等违法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或联系武汉市商务局“武汉消费券”工作专班:82790828、82790128。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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