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2 00:29:25来源:融易新媒体
楚天都市报记者詹钘 通讯员武严
“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针对复工复产的个体工商户,4月20日,武汉市发文,进一步详解了社保费用的减免和缓缴政策如何申请和实施。
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的期限是多长?
答: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的期限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共计5个月。免征期为社会保险费款所属期。
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哪些部分可以阶段性免征,哪些不可以?
答: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其社会保险费款所属期为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间,要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由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代扣代缴。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成立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吗?
答: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新成立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享受阶段性免征社会保险费。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免征手续?
答: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统一减免免征期内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税务部门对其减免后的社会保险费进行征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无需办理免征手续。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期办理可以延期到什么时候?
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的,应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期办理应注意些什么?
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业务时,应注意延期办理的期限,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应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延期办理期间,三项社会保险待遇均不受影响。如未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补办的,延期办理期间的相关待遇不予补发,相应待遇损失均由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多长时间的社会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时长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20年12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哪些险种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是否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是否受影响?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先通过“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政务公开-通知公示公告”专区下载《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按要求据实填写,承诺签字并盖章。然后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上述资料并提出缓缴申请。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缓缴前应注意,一是不能有申请缓缴开始时间之前的社会保险欠费。如有欠费的,需先补齐申请缓缴开始时间之前的社会保险欠费,如补齐欠费有困难的,社会保险欠费期限计算到缓缴期限内,原则上缓缴期限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二是需据实填写《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承诺签字并盖章,后期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对申请缓缴的个体工商户开展稽核,如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个体工商户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将按规定纳入失信单位名单。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征政策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