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2 18:20:01来源:经济参考报
综合前述两项违规行为,证券监管机构决定,对未名医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1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潘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罗德顺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杨晓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会秘书赵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监事会主席赵芙蓉、时任总经理丁学国、时任董事徐若然、时任董事张一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赖闻博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方言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鉴于潘爱华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罗德顺、杨晓敏违法情节严重,依据相关规定,证券监管机构决定,对潘爱华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罗德顺、杨晓敏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家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
8月2日晚间,还有四家医药生物公司宣布收到地方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科兴制药及相关人员于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简称“山东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未保持自愿信息披露的持续性、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科兴制药采取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邓学勤(公司董事长)、赵彦轻(公司总经理)、王小琴(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ST百灵及相关责任人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简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销售费用归属期间不准确等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以上问题导致公司多年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
根据相关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对ST百灵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后续将根据核查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安排;对公司董事长姜伟、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牛民、财务总监李红星、时任财务总监郑荣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大博医疗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简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披露不全面、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简单错误等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大博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林志雄(公司董事长)、罗炯(公司总经理)、华贤楠(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丹荷(公司财务总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此外,乐普医疗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监局(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乐普医疗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9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此外,公司还存在募集资金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无形资产未充分考虑出现的减值迹象、个别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签字不完善、销售产品出库系统时间录入滞后等情形。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不足。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乐普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