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27 06:42:28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合肥讯(康培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长丰县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医疗器材的消费纠纷,消费者获得了920元的退款。
1月21日,残疾消费者张女士来到长丰县消保委,反映自己通过看电视广告购买了太原某健康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腰部康复器,价格1920元,使用近半个月没有效果。
经了解,张女士今年50岁,家住长丰县水湖镇,享受政府低保。2018年11月份,张女士在电视上看到宣称有治疗功能的“腰部康复器”广告,称使用半个月无效果可全部退款,便花1920元买了一台。张女士使用还不到半个月感觉没有效果,就多次向厂家联系要求退款。厂家退了1000元,剩下钱就不给退了。张女士向消保委投诉寻求解决。
1月21日下午,长丰县消保委负责人认真听取了张女士投诉反映的情况,并仔细查看张女士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注册证、合格证等相关信息后,当即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通过宣传相关政策,介绍张女士个人及家庭困难情况,希望厂家信守承诺,履行约定,尽快将剩余购物款退回消费者。
最终,生产厂家很快同意退还剩余购物款,并将920元打入了张女士账户中,该起投诉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