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9 16:54:32来源:互联网
近日,中国地热能(08128.HK)发布公告,旗下全资附属公司恒有源投资已与北京润古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以2.37亿元出售其持有的北京人寿4.99965%的股权。据悉,为保证交易顺利进行,协议对卖方、买方、受让方作出多项要求,若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均需支付相应代价。
事实上,今年以来,中国地热能集团(涵盖中国地热能及其附属公司,下文同)已拟出售多项资产,对于北京人寿股权的出清仅是其中的一个动作,目的无一例外均指向偿还银行贷款,提升负债水平,改善财务状况。蓝鲸保险了解到,一边是此前大股东中节能于2019年代为支付了一笔4亿元银行贷款,一边是中国地热能继续向银行申请新的一笔4亿元贷款,而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后续均需中国地热能一一偿还,加之其近几年业绩表现不佳,变卖资产背后也有其苦衷。
拟2.37亿元出清北京人寿股权,制定多项责任条款防止交易违约
据了解,此次转让可能是两个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也可能是三个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涉及到买方、受让方、卖方三大主体。其中,卖方是恒有源投资;北京润古既可以是买方,也可以是最终的股权受让方。
公告明确,作为买方的北京润古可以行使指派权利,即有权其指定第三方作为北京人寿该笔股权的受让方。但须在协议签订起20天内及支付首期价款之前通知恒有源投资,三大主体再签补充协议确定第三方为受让方。否则,则视北京润古为受让方。
值得关注的是,为使股权转让顺利完成,这份协议对买方、受让方、卖方均作出多项要求,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都将承担违约代价。
首先,来看协议对于买方和受让方的各项约束。从支付条款要求看,第一阶段是,自协议签订起的3日内,买方或受让方需支付定金10万元。如果买方行使了指派权利,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的首期代价后,向买方退还定金。第二阶段是,自协议签订日起20日内,受让方须支付合共2亿元作为首期代价。
上述交易后,还有一笔3700万元的价款待支付,交接有两种交易方式。一是因买方或受让方导致中国地热能未能在2020年12月30日召开股东大会并批准股份转让协议,前者需向后者支付3700万元的价款;二是该笔股权股东变更及北京人寿公司章程完成备案后的10天内,支付剩余金额。
完成该笔交易,协议明确要求北京润古必须保证受让方是合格的投资者。若因为其资质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需支付转让标的总额10%的惩罚性违约金,即2370万元。如果未按规定足额支付金额,每逾期一天需按应付未付金额日息的万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对于作为卖方的恒有源投资,协议同样设有违约责任。若因其单方面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实现,同样,需向买方或受让方支付转让标的总额10%的惩罚性违约金。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蓝鲸保险表示,“严格设定违约责任,且对双方有效,可能说明彼此间的信任程度不足,对对方的履约能力心存疑虑。”
循环融资业务链条或存缺陷,频售资产偿还银行贷款
2018年2月,北京人寿成立,恒有源投资作为初始股东之一,拿下4.99965%的北京人寿股权。截至目前,持股时间不过2年多,如今为何又要出售?
蓝鲸保险注意到,股份转让协议要求恒有源投资收到首期款项后的15天内,完成解除所持北京人寿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而这恰是今年6月8日被恒有源投资质押给中节能的股权。
6月出质,11月即公告拟转让,短期内频繁处置该笔股权,中国地热能集团略显急迫。对于此次动作,中国地热能公告称,“是集团变现所持资产的良机,所得款项净额用以偿还贷款,将有助降低集团整体负债水平,提升整体财务状况。”
实际上,年内中国地热能集团不仅拟出清北京人寿股权,还出售了其他资产。譬如,旗下两家全资附属公司已分别拟以1.144亿元转让北京物业使用权、以1.44亿元转让嘉德威(杭州)生物科技100%股权及其杭州土地物业。
“回顾期内,集团积极出售产业园资产,将北京产业园物业及杭州物业进行出售,预期可为集团带来2.5亿元的现金回流,在保证集团经营运转的同时,也可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从而降低集团整体财务成本”,中国地热能通过前三季度业绩报如是表示。可以看出,其屡次表态都与银行贷款有关,那么,该公司的银行贷款情况到底如何?
综合公开资料,中国地热能集团的银行贷款还要从2016年说起,这一年9月,其全资附属公司恒有源科技通过徽商銀行向中节能华禹基金借款4亿元。其中,中节能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