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2:47:42来源:融易新媒体
去年11月份22号,我妈妈于湖南省肿瘤医院,检查出肺癌晚期,当时所有人都劝我爸爸众筹款,由于我爸爸他是一名退伍老兵,而且自身有工作,就对我说他已买了湖南新出的爱民保,而且只要自己有钱就不要国家担心,把众筹让给有需要的人,多次拒绝水滴筹,由于我妈已是肺癌晚期。今年4月6日下午已病世,我们家里人强忍悲痛情绪于5月7日联系上了爱民保工作人员。由于太想让我妈妈活下去,购买了进口药,想着爱民保能够报销40%,共购买了两次药,每次药费三万五千多,第一次由于发票交接时,我妈妈把医院的化疗针拔了,导致我一直守在病床前,药物发票没有交接好,遗失了第一次要的原版发票,报帐时我再次联系了药房,经过多次沟通,他们愿意提供复印件,并盖他们药房的公章,并且提供一个发票遗失的证明,但爱民保不允许,必须要原版发票,哪怕补票也只能提供新的原版发票,并在后面补充,药房拒绝提供新的原版发票,坚持到了7月4号,由于我妈看病花了二十多万,我和我爸爸把我妈后事处理好了以后都各自上班,一有时间就联系双方,爱民保的员工,多次劝解让我们先报有原版发票,第一张没有原版发票,他们也无能为力,但原版发票在首次网上报账时,通过买药的药房把药房保留的那一份,已拍照发给爱民保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