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8 10:36:11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10月17日,记者从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印发《广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持续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区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崇左市扶绥县渠黎镇渠凤村吉到屯
形成2000公里以上连片示范带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和“清洁乡村”巩固提升行动,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目前,融易新媒体,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对行政村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全区组织各地实施村屯公共照明项目7730个,屯内道路硬化项目10000个,累计完成13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5000个设施完善型村庄、3707个精品示范型村庄改造建设,形成了2000公里以上村容村貌连片示范带。
经过多年乡村建设行动,全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乡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方案》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果,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推动农房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
农房质量安全是乡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方案》明确,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3层及以上新建农村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并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依法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方案》要求,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顺应地形地貌,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自治区统筹建立从用地、规划、建设到使用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设全区统一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地方技术标准和规范。
同时,继续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加强农村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
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麦岭镇宝剑街古村落
保留具有本土特色的乡村风貌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实现农村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方案》明确,全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力争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保持全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整治农村户外广告。加强古树名木科学保护,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