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9 10:35:13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10月8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南宁市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新规自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称,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调整为2.6%,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调整为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融易新媒体,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以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22年10月1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2022年10月1日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来源 | 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 记者 凌剑伊
编辑 | 李雅晴
校对 | 韦一璞
审核 | 奚林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