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9 20:23:0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市场监督管理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通告称,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依法查获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经该局立案调查,现已结案,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有关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当事人:湖州练市名家羊肉馆;系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503MA2F9EDA6X ;经营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湖滨花园振兴路1幢75、77号 。
2021年3月12日,按照2021年浙江湖州南浔区练市镇餐饮服务行业餐饮具专项抽检计划对湖州练市名家羊肉馆进行抽检。当事人所使用的盘子,经抽检显示检测结果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报告编号为№: 21Q0312025,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在餐饮服务中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规定,依法应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规定,经该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