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06 17:40:1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6号),融易新媒体,涉及扎兰屯市桂鑫超市。
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蜂蜜山楂;生产日期:2020年06月06日;抽样基数:5公斤;检验不合格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机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扎兰屯市桂鑫超市经营的蜂蜜山楂食品添加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给予处罚,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扎兰屯市桂鑫超市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