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5 18:53:5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3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总第288期)》。
据通告,德州市武城县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武城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山东秋香苹果样品,被检出敌敌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敌敌畏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敌敌畏挥发性强,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易于通过呼吸道或皮肤进入动物或人体内。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敌敌畏在苹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食品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山东秋香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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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百集团超市有限公司武城分公司
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广运街道办事处向阳路北首
散装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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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8
敌敌畏
0.52mg/kg
≤0.1mg/kg
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