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5 04:00:2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期)。通告称,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0年第46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涉及宝山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上海市宝山区鹏涛水果店的韭菜(九菜)
一、食品名称:韭菜(九菜);购进日期:2020年10月16日;不合格项目:腐霉利。
二、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市宝山区鹏涛水果店销售的上述不合格产品韭菜(九菜)的情况为:共购入10公斤,已销售6.5公斤。剩余3.5公斤已自行销毁,已实施召回。
三、上海市宝山区鹏涛水果店销售上述不合格韭菜(九菜)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海市宝山区鹏涛水果店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处人民币2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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