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4 16:18: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涉及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销售、标称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京枣(糕点)。具体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销售的京枣(糕点)(抽样日期:2020-11-10,规格型号:散称),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45.5公斤,已销售45.5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产品包装密封不好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如东市监处字【2021】00091号)并责令改正。
经调查,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未有召回。因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