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24 14:11:07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融易新媒体,涉及如东众联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具体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如东众联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芝麻油(食用植物调和油)(抽样日期:2020-11-05,规格型号:225ml/瓶)
上述产品乙基麦芽酚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东众联购物中心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2瓶,共计2.7公斤,已销售5瓶,共计1.13公斤, 封存7瓶,共计1.58公斤,未有召回。
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东众联购物中心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东众联购物中心予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如东市监处字【2021】0078号)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