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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豆芽核查处置情况

时间:2021-03-23 13:00:2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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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霍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1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张某娥个人销售的黄豆芽、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马某锁个人销售的绿豆芽、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李某华个人销售的绿豆芽。

据通告,抽样自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张某娥个人销售的黄豆芽,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不合格黄豆芽75公斤系张某娥本人制发,货值225元;已销售完,个人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张某娥涉嫌经营不合格黄豆芽一案,依据相关规定已移送霍州市农村农业局处理。

自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马某锁个人销售的绿豆芽,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不合格绿豆芽100公斤系马某锁本人制发,货值260元;已销售完,个人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马某锁涉嫌经营不合格绿豆芽一案,依据相关规定已移送霍州市农村农业局处理。

自霍州市康源农贸市场李某华个人销售的绿豆芽,经山西省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不合格绿豆芽90公斤系李某华本人制发,货值234元;已销售完,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个人已发布召回通知,因使用完毕,无法召回。李某华涉嫌经营不合格绿豆芽一案,依据相关规定已移送霍州市农村农业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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