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7 20:01:0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10号〕。
据通告,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矿泉水样品,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产生的副产物。溴酸盐经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溴酸盐列为对人类可能致癌物质(2B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定,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融易新媒体,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地址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
地址
样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
项目
检测值
标准值
产品包装标签
要求/明示值
检验
机构
新疆坎儿井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312国道南侧
新疆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南湖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路178号
天然矿泉水
520ml/瓶
坎儿井
2020/7/13
溴酸盐
0.018mg/L
≤0.01mg/L
/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