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4 01:50:4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第2期)。通告称,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涉及东西湖区生产经营企业4家。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一、武汉金福缘植物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福荟花生芝麻食用植物调和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0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金福缘植物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福荟花生芝麻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3升/瓶;生产日期:20201210)”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溶剂残留量”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向武汉金福缘植物油工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福必达牌福荟花生芝麻食用植物调和油(规格:1.3升/瓶;生产日期:20201210)”产品生产100瓶,抽样4瓶,销售96瓶,召回96瓶,召回产品已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二、武汉红上天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福运道牌纯正压榨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5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红上天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福运道牌纯正压榨菜籽油(规格:5升/瓶;生产日期:20201116)”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产品中检验项目“溶剂残留量”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月6日该局执法人员向武汉红上天油脂工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福运道牌纯正压榨菜籽油(规格:5升/瓶;生产日期:20201116)产品生产120瓶,销售120,召回101瓶,召回产品已进行无公害化处理。
三、武汉欧亚会展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经营采购的“纯正压榨菜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5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欧亚会展国际酒店有限公司经营采购的食品原料“纯正压榨菜籽油(规格:5L/瓶,生产日期:20201116)”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上述产品中“溶剂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T1536-2004《菜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1年1月26日,该局执法人员对武汉欧亚会展国际酒店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总购进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48瓶,退货29瓶,酒店食材煎炸加工使用19瓶,无库存。
四、武汉市东西湖金鸥味业食品厂生产的“精酿白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25日,监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武汉市东西湖金鸥味业食品厂生产的“精酿白醋(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00729)”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精酿白醋”产品中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g/100ml”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12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向武汉市东西湖金鸥味业食品厂送达检验报告。经调查,该公司生产“精酿白醋(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00729)” 生产了300瓶销售300瓶,召回296瓶,召回产品已全部销毁,无库存。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