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3 01:19:4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2021年第5期)》,涉及张家港市大新百信超市经营的标称张家港市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京果。
抽检基本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期)涉及张家港市大新百信超市经营的标称张家港市永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京果,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工艺不达标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家港市永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3.87元、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所致,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张家港市大新百信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5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