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0 07:00:34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3月9日,四川省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对2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号),涉及绵阳市铂金海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花鲢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执行抽检监测(省级专项)2020年四川省级评价性抽检任务,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在绵阳市铂金海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抽取了1批次花鲢鱼(抽样单编号:SC20510000003941554;购进日期:2020-09-09)。经检验,“地西泮”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行政处罚情况
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称绵阳市局)于2020年11月1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绵阳市铂金海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绵阳市局于2021年1月19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大写:贰拾伍元贰角整);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排查整改复查
经调查,绵阳市铂金海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原材料管理不规范,该批次花鲢鱼已消耗,无法没收。绵阳市局责令其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完善进货台账记录,做到采购的食品一律索票索证和检验合格报告,规范食品原材料管理。
绵阳市仙海区社发局已于2021年2月26日组织复查验收,绵阳市铂金海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