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5 14:49:2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3月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涉及曹县普连集铭赫副食超市经营的标称曹县喜地城市场生产的鲜面条,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440336378。
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1日,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曹县普连集铭赫副食超市经营的标称曹县喜地城市场生产的鲜面条进行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环节销售情况。2020年12月2日,菏泽市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曹县喜地城市场当事人李楠送达检验报告,开展了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不是该批次鲜面条的生产者,该批次鲜面条是当事人从曹县喜地城批发市场其它商贩处购进的,融易新媒体,共计2.5公斤,全部卖给曹县普连集铭赫副食超市。
经营环节销售情况。2020年12月7日,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曹县普连集铭赫副食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鲜面条共购进2.5公斤,销售2.4公斤,剩余0.1公斤已自己食用,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鲜面条。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