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1 09:11:5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花甲螺)。
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花甲螺)
2020年12月4日我局在广西南宁市县级农产品抽检工作中收到1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现将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南宁市东记水产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
NCP2045107620202606
样品名称
花甲螺
生产日期
2020-10-27
型号规格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被抽样
单位
南宁市东记水产摊
检验不合格项目
氯霉素
检验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当事人经营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的食用农产品(花甲螺)之行为,融易新媒体,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销售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花甲螺)的违法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内有固定摊点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监督管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食品摊贩的规定执行。当事人属于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内有固定摊点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因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三)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