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8 03:02:40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2月24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省局2021年第10期)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刘老五蔬菜批发零售部销售的绿豆芽。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不合格食品涉及佳木斯市1家食品经营企业。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检验, 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刘老五蔬菜批发零售部销售的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名称为绿豆芽,标称购进日期:2020年11月28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郊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要求经营者暂停销售、召回、下架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并进行整改。经核实,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刘老五蔬菜批发零售部共购进该批绿豆芽共计25公斤, 货值85元,已销售25公斤,无库存。
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8日立案,于2021年1月19日对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刘老五蔬菜批发零售部下达了案件移送书(佳郊市监案移字[2021]01号)。经查,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因该案件涉嫌构成犯罪,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案件已移送至郊区公安分局)。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
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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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刘老五蔬菜批发零售部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佳天国际Q厅57号库
绿豆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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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8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
21.7 μg/kg
不得检出
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