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2-26 18:14:2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年2月2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总局抽检20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涉及抽样编号为GC20000000002946710的湘纯·油米香有机山茶油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湘纯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湘纯·油米香有机山茶油,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26日向桐乡市乌镇品川副食品店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2020)GHY-D21361的检测报告。经核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义务,确实不知所购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杭余市监不处〔2021〕12号”的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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