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31 16:42:03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12月25日,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8期),涉及温州锋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3合1核桃粉。
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20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平阳县1家经营单位:温州锋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3合1核桃粉(生产日期:2020-10-18),经宁波市产品食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检判定为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鳌江分局于2020年12月24日向温州锋宇商贸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SPJ202016489F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鳌江分局将根据调查情况进一步进行处置。
特别提示消费者,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融易新媒体,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