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9 20:21:2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12月25日消息,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亮亮水产行销售的韭菜、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根虎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北街巨财菜店销售的韭菜。具体情况如下:
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亮亮水产行销售的韭菜
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亮亮水产行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的韭菜,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立案调查。经查,安泽县亮亮水产行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456斤,货值1368元;已于次日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不合格产品供货方为临汾市馨阳市场陈峰,已向临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根虎蔬菜水果店销售的绿豆芽
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根虎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2月24日的绿豆芽,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立案调查。经查,安泽县根虎蔬菜水果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绿豆芽10斤,货值2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当事人采购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时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具体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伍元;罚款肆仟伍佰伍拾元。
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北街巨财菜店销售的韭菜
抽检基本情况。抽自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北街巨财菜店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20年3月9日的韭菜,经山西中谱安信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验,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被抽检单位立案调查。经查,安泽县北街巨财菜店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韭菜10斤,货值35元;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因销售完毕,无法召回。该不合格产品供货方为洪洞县曲亭镇曲亭村梁艳清,已向洪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协查函。经查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违法事实认定及相关法律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具体处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