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4 09:32:1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近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一百二十二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第一百二十二期)
第DC20330500317830870号核查处置任务涉及我区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州吴兴优膳餐饮配送部采购的“萝卜干”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11月17日,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采购的“萝卜干”(购进日期:2020年11月05日)进行了抽检。根据检验报告No:F20201582,被抽检批次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0年12月04日,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被抽检批次萝卜干为当事人2020年11月05日从湖州康山街道小余蔬菜批发部处购进,购进数量为50kg,购进价格为7.6元/kg,截止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上述萝卜干已全部使用完毕,无剩余。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融易新媒体,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