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2 11:08:31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18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仪征市马集镇胖子蔬果店(张明亮)经营的苹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马集镇胖子蔬果店经营的苹果进行抽检,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0〕173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苹果的经营是由于当事人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所致,现当事人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