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22 08:07:18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12月17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仪征市新城镇新北万花园餐馆(纪伟锋)使用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日前,我局对仪征市新城镇新北万花园餐馆(纪伟锋)使用的豇豆进行抽检,融易新媒体,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给予处罚,我局已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仪市监罚字〔2020〕175号),当事人已履行相关行政处罚。
(三)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上述不合格豇豆的经营是由于当事人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严所致,现当事人已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食品质量安全。